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04-0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钢铁业 2021年5期
发改办产业〔2021〕312号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提升钢铁去产能成果,促进我国钢铁行业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化、智能化发展,现就切实做好2021年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除本区域内没有粗钢冶炼能力的北京、海南、西藏等三省(区、市)外,其余29个地区(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钢铁企业均在检查范围内。
二、检查重点
钢铁去产能“回头看”工作重点检查2016年以来各有关中央钢铁企业、有关地区(以下简称“各有关方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决策部署,以及完成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相关任务的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退出产能情况。各有关方面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取缔“地条钢”的冶炼装备退出情况。
(二)项目建设情况。各有关方面钢铁冶炼项目建设、投产运行情况,项目是否符合安全、环保、能耗、质量、用地、产业政策、产能置换和备案等相关要求。特别是检查已投产或处于热试阶段的钢铁冶炼项目置换产能是否按要求退出的情况。
(三)历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历次相关专项检查中发现产能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举报核查情况。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转交的举报线索核查以及整改情况,特别是反复举报的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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