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恶性肿瘤患者的生育力保护策略
2021-04-03王秋毅朱慧莉张国楠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2021年1期
王秋毅 朱慧莉 黄 薇 张国楠
1.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出生缺陷与相关妇儿疾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成都,610041);2.四川省肿瘤医院
育龄期女性恶性肿瘤的发生率为1%~2%,随着恶性肿瘤诊断水平提高和治疗方法的进步,育龄期妇女的生存率大大提高,在美国, 其5年生存率高达83%[1-2]。而恶性肿瘤也呈现出低龄化趋势,目前,每250个患者中就有1人曾是未成年的癌症患者。约4%的女性恶性肿瘤确诊时不到35岁,大约75%的年轻女性癌症患者未来仍有生育愿望[3]。对于这些年轻的恶性肿瘤患者,在肿瘤治疗过程中,应重视肿瘤治疗方法带来的不孕不育和卵巢功能不全问题,不仅实现患者生命的延续的同时,还有生育后代的可能。
1 年轻恶性肿瘤患者的不孕风险和生育力保存的咨询
肿瘤的治疗包括手术、放疗和化疗,绝大多数的肿瘤患者需要这样的治疗达到治愈、降低和延缓肿瘤复发,而这些治疗方式,尤其是放疗和化疗对性腺的损伤是不容质疑的,目前新兴的靶向治疗是否对性腺有影响尚不得而知。因此,年轻肿瘤患者的生育需求应受到重视,这不仅是生殖医生的工作,更应当受到肿瘤医生的关注,生育力保存需要在肿瘤治疗前的医患沟通中得以体现,让年轻的肿瘤患者和家人在获取肿瘤治疗方案同时也关注到其生育能力保护问题。同时生殖医生的参与或者肿瘤--生殖多学科合作也会提升患者和家人对生育力保存的认知和接受度。
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在2018年更新的癌症患者生育力保存临床实践指南中,再次强调了肿瘤专业医生在生育力保存咨询中的职责[4],强调在肿瘤治疗前,应向年轻患者说明治疗可能导致不孕不育;……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