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建住宅满四层就得装电梯
2021-04-03
北方建筑 2021年1期
住宅进行适老化设计和无障碍设计;住区设置兼顾不同年龄段人群的活动场地,打造全龄友好住区;对套型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做出底线规定……2021 年,事关千家万户的住宅将迎来新变化。近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制定的《住宅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发布,将于2021 年3 月1 日起实施。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目的在于提高城镇住宅设计水平与建设质量,满足居民对居住品质、居住功能、居住环境和居住安全等方面的需求,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住宅的建筑设计。
即将实施的《标准》共计14 章,从公共空间设计、室内物理环境设计、建筑结构设计、安全防护等方面制定了详细标准。
针对居住环境质量方面的问题,《标准》提出,配置与居住区规模和标准相应的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位;规定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 m 的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时数1小时,且不应降低周边住宅、幼儿园等既有建筑的日照标准;考虑相邻居住社区及周边地区统筹建设、联动改造,各类配套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共建共享新区建设人均集中绿地面积不应低于0.5 m2;旧区改建人均集中绿地面积不应低于0.35 m2。
在公共服务设施方面,《标准》要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遵循方便使用、统筹开放、兼顾发展、平疫结合的原则,并根据居住人口和服务半径要求,合理分级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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