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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招标投标异议的处理及应对措施

2021-04-03陈子敏

建筑与装饰 2021年2期
关键词:招标人异议投标人

陈子敏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 厦门 361000

前言

从事招投标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对法律、政策、经济等方面都有较高的要求和一定项目实践经验,具备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基础和良好沟通能力。本人担任招投标项目经理,就曾遇见过对评标结果质疑提出异议。本人以该项目为例,以及处理该项目的异议的实践经验来谈谈招标投标异议的处理及应对措施。

1 海峡旅游服务中心(旅游博览中心)夜景照明工程概况

海峡旅游服务中心(旅游博览中心)夜景照明工程是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厦发改社会(2013)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该项目位于湖里06-08片区五通海空联运码头A-02地块总建筑面积99407m2,由商场裙楼、办公塔楼组成。其中地上部分办公塔楼25层,96.09m(塔楼屋面高度)、113.00m(塔楼女儿墙最高点高度),商场裙楼四层(檐口高度 23.05m),地下部分为一层地下室,合同估算价250万元。

2 海峡旅游服务中心(旅游博览中心)夜景照明工程评标结果持异议质疑情况及质疑回复情况

该项目在评标结果中就曾有福建XXX建设有限公司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主要原因为根据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格式的第129页关于“企业劳保核定卡”要求如下:“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扔未取得福建省企业劳保核定卡的,该投标人的劳保费费率统一按丁类计取投标报价,并在此给予说明,该说明视为已提交的企业劳保核定卡。”而据提出异议的单位反映和提交的证据资料,该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并未就此给予相关说明。因此,评标委员会依据该工程招标文件第28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的形式评审标准中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第⑤条,企业劳保核定卡或相关说明材料,认为该单位投标文件中的“完整性是否有企业劳保核定卡或相关说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做废标处理,依据充分。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我们在接到投标人提出的异议,立马对评标结果质疑进行了回复。

3 招投标活动中异议产生的根本原因

从招标投标活动出现异议情况来看,异议产生的根本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存在错误认识,导致个体认知与实际情况之间存在偏差,进而在项目开标现场、评标结果公示阶段等多个招投标环节存在异议。二是投标人对于相关行业法律法规了解不足,进而对招标文件编制内容产生误解,进一步影响到了后续竞标活动。三是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对于招标项目技术性指标和市场行情了解程度不足,从而在技术性指标设定和价格设定等方面与实际之间存在偏差,进而产生异议。四是招标机构对于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投标的投标人进入评审阶段,进而引发诸多异议。

4 招投标活动中异议发生的环节及对后续评标结果影响

一般招投标常见异议主要集中在评标结果公示之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往往会在这一阶段集中提出异议。而针对招标文件、开标过程等环节所产生的异议却相对较少。因此,在实际招标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评标环节的管控,并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和行业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合规审查。

但从招标文件角度来看,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所存在的异议,主要集中在其内容是否存在限制性条款。而在开标过程中的异议,则集中在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方面,多数投标人关心其他投标者的报价是否存在超限问题。

在项目评标结果公示阶段主要异议集中在对项目中标者质疑方面,且这种质疑具有多样化特征,包括业绩、工装设备、企业资质等多方面。因此在评标时,招标人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投标人资质审查,严格控制准入门槛[1]。若投标人企业资质资格业绩情况无法满足项目基本需求,则不得允许其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从而在根本上杜绝出现不合格投标人进入评审环节。

从招标争议环节角度分析,基本上对招标文件以及开标过程等环节中投标人所提出异议,并不会对整个招标投标活动造成直接性影响,而针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往往会造成直接影响,甚至在部分情况下会导致原有评标结果直接发生颠覆性改变。

5 招投标活动出现异议的作用及异议的应对有效措施

异议处理环节,从法律角度来看是招投标活动中一项法定基本程序,是招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和依据所开展的工作项目之一。但是,从实际表现来看,异议处理环节所具备实际意义远高于法律意义。

(1)纠正招标文件中的不合理内容。在初期编制招标文件阶段,无论是招标人还是招标代理单位,其对于标的物的认识理解具有一定局限性,从而导致部分内容设置存在一定差异性,尤其是技术和市场两个方面最容易与实际相脱节。正因如此,招标文件虽然是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但招标文件中内容并非全部吻合项目需求以及满足市场发展规律。从某种角度来看,投标人是项目所在领域从业者,其不仅专业性强,且从业经验丰富,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往往更加了解具体市场行情以及技术要点,这一点在实际活动中早已得到了证实。

一般情况下,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中所存在异议主要包括以下两种:一是投标人不理解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所提出的非实质性异议。在面对这种异议时,负责招标文件编制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标记”,即在非常规内容或者具有特殊注意事项内容的一侧设置具有突出性的“标记”[2]。其次,可以针对出现频率较高非实质性异议向潜在投标人致电,并通过语言交流形式对相关异议进行解释,从而帮助投标人解答疑惑。最后,招标文件编制完成之后需要进一步加强审查,对招标文件中表述不清或者解释不足的内容进行修正,避免出现歧视性条款内容。二是招标文件自身存在错误的实质性异议。当投标人发现存在这种异议时,需要依据招标代理单位所提出的既定流程,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异议。招标代理单位需要第一时间处理实质性异议,并向全部潜在投标人发出声明[3]。若实质性异议所涉及内容较多,短时间内无法解决时,则可以暂时停止招标投标活动,将异议上报给招标人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会讨论,共同协商进行解决,异议解决后才能够重新开启招标投标活动。

因此,在招标文件编制环节时,一定要提前做好防范工作,科学地进行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是招标活动中核心文件,其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重要性都不言而喻,规范严谨编制招标文件能够有效避免在招标文件理解环节上出现异议。

(1)投标的“真伪”问题的处理。在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过程中,投标人为了达到竞标成功的目的,其往往会在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内容,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从业资质、既往业绩、检测报告、技术水平、设备等[4]。从投标人的角度来看,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难免会存在“虚假”或者“夸大”的现象,其根本目的在于实现竞标成功。此外,投标人在编制“虚假”内容时往往会考虑到如何证明,故招标代理单位在前期阶段无法通过解读投标文件来获取真正的答案,很多问题均需要依靠行业内部的监督才能够得以发现。当其他投标人发现问题时,可以对明显不合理的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并进一步由招标代理单位负责审查,确保整个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5]。

(3)加强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沟通,做好异议后的补救工作。在招标投标活动当中,评标环节是一个相对较为封闭的过程,其由招标代理单位全权负责,而投标人无权参与其中。若投标人对于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错误认识或者对自己未中标产生不理解时,难免会引发异议,甚至会进一步演变为矛盾问题。这一现象在实际当中并不少见,招标人可以在保密规定的允许范围之内与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沟通交流,向其解读未中标的主要原因,并进一步给予投标人相应的指导,鼓励其提高投标文件编制水平[6]。

当然在异议发生后,理应该科学合理地开展调解,招标方应坚持公平公正,找到问题本质,制定合理的补救措施。可以从制度溯源、同类案例、专业领域、预防等方面进行多方面的了解,区分异议、质疑和产生该情况的原因,厘清异议、质疑和投诉,进一步提高应对的能力,有效降低此类情况发生的概率。

6 结束语

综上所述,针对招标投标异议的处理及应对措施来讲,要求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要具备法律、经济、政策、技术等多方面的知识,要有较强的沟通能力,从业经验丰富,能够灵活应对各类异议的处理,要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职业道德和技术能力,才能在招标投标的行业中脱颖而出,成为具备相应综合能力的招标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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