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光泽:服务乡村振兴 财政奖补领跑
2021-04-01蔡小玉
当代农村财经 2021年1期
蔡小玉
摘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多,覆盖面广,资金运行风险较大。行政村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乡镇作为项目监管的主体,县级财政作为项目的指导和监督主体,其执行水平直接关系到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的执行效果。本文结合光泽县的实际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 成效 问题 建议
自2010年被纳入全国普及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县以来,福建省光泽县积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截至2019年12月,累计投入22622.67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10058.84万元(省级奖补7050.33万元、县本级配套3008.51万元),村民筹资筹劳5763.99万元,村集体出资973.12万元,整合其他部门资金5826.72万元。共实施重点和普惠制项目609个,打造美丽乡村13个和乡村振兴示范村1个。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光泽县成立由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各级工作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同时,注重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村公示栏、村民代表大会、横幅、标语等手段和方式,广泛开展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政策宣传,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受益。
(二)注重加强项目库建设
自2013年起,建立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实行项目三年滚动管理,确定建设项目基本上从项目库中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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