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和疏散指示照明配电箱供电回路过负荷保护设置的思考
2021-04-01彭志春曾胜安
灯与照明 2021年4期
彭志春,曾胜安
(重庆长厦安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重庆 400042)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等消防负荷的供电回路保护开关是否应设置过负荷保护,这个问题依然是行业中讨论的热点。随着《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的颁布,在学习标准的过程中,笔者对消防应急照明的供电回路是否需要设置过负荷保护产生了不一样的想法。
1 规范依据
作为工程设计的一项技术措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供电回路是否设置过负荷保护一定要有规范依据的支撑。《低压电气装置 第4-43部分:安全防护 过电流保护》(GB 16895.5—2012/IEC 60364-4-43:2008)第433.3.3条:出于安全考虑,在过负荷保护电器省略的场合,或意外断开用电设备供电回路会引起危险或损坏的场合,应允许省略该回路的过负荷保护电器;《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第6.3.6条:过负荷断电将引起严重后果的线路,其过负荷保护不应切断线路,可作用于信号;《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第7.6.3条:对于突然断电比过负荷造成损失更大的线路,不应设置过负荷保护。由上述规范(标准)可知,配电回路不设置过负荷保护是出于安全考虑。所有的规范(标准)也仅列举了部分消防设备,如灭火装置(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消防电梯等。基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消防应急和疏散指示照明配电箱(集中电源)的供电回路如果设置了过负荷保护,是否会出现影响安全、造成更大损失或导致严重后果的情况,需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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