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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1
中国煤炭工业 2021年5期
《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发布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根据《指导意见》,2021年,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56%以下,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2亿吨标准煤左右。
《指导意见》指出,强化能源供应保障基础。夯实煤炭“兜底”作用,坚持“上大压小、增优汰劣”,认真开展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按照产能置换原则有序核准一批具备条件的先进产能煤矿。稳妥推进煤制油气产业高质量升级示范。
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强化和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合理分解能耗双控目标并严格目标责任落实。深入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强散煤治理,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加强煤炭开采生态环境保护。统筹谋划煤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推进落实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规范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环评管理,优化煤矿项目环评管理,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实现绿色开发。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煤矸石排放、林地占用、土地复垦等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积极推广煤矿充填开采先进经验,鼓励煤炭企业因地制宜应用煤矿充填开采技术。
持续优化煤电布局和装机结构。督促落实属地责任,制定关停整合方案,按照关停拆除、升级改造、应急备用等方式,对重点地区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完成关停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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