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规合一”背景下村庄规划探讨
2021-03-31苏州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吴若兰
城市建筑空间 2021年6期
文/苏州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金 成 吴若兰
0 引言
在新常态和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多规合一”为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我国城乡规划发展至今,种类繁多,其中属于法定规划的有20多种,既对引导和协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又是管控空间资源分配和区域协调的抓手。种类繁多的规划从横向来看处于并行状态,各类规划在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相互关联又各有不同,故只有更好地衔接合作才能引导城市发展。但实际上,我国各类规划处于“分治”状况,解决其交叉重复又相互矛盾的现状,加强衔接,健全协调机制并达到“合治”的目标是工作重点。在该情况下,“多规合一”应运而生,并在社会各界引起热烈反应,试点工作在各地积极开展。
1 “多规合一”的发展历程
我国规划体系多规并行的状态势必存在许多矛盾与问题,由于缺乏衔接与统筹,各自为政不成体系,导致法定规划的权威性受到侵害,审批效率被削弱,实施管理和建设开发保护均受到影响,同时对政府的统筹管理能力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均造成不良影响。该状况在社会各界引发高度关注,从政府到地方均希望通过开展“多规合一”,协调好现有规划及其部门,绘制“一张蓝图”,解决现有空间规划存在的冲突,并以此推进规划审批制度的改革,提高效率与城市治理能力,利用“多规合一”的创新,推进国家简政放权政策,完善管理体制,理清各级部门的事权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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