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政府工程强化施工总承包单位履约能力的措施
2021-03-31柏永春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200032
建设监理 2021年7期
柏永春(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 200032)
0 引 言
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一个项目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及品质的高低,与各参建方的管理水平和履约能力息息相关。在各个参建单位中,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施工责任主体单位,其建设水平和履约态度是建设目标实现的直接决定因素。一个建设项目中,有一个“好”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方及监理方在管理过程中会觉得非常“轻松”,那么如何定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好”与“坏”?笔者认为,具备良好履约能力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我们认为的“好”的单位。它具备优质的执行力,具备高水平的策划能力和组织施工能力。笔者将分析工程承发包模式的现状,提出强化总承包单位履约能力的方法与路径,并提出确保这些措施落地的保障方法,从多个维度去探讨强化总承包单位履约能力的可能性。
1 工程承发包模式的现状分析
在建设项目实践中,施工总承包是比较常见的承发包模式。根据施工总承包包含的建设内容及范围的不同,通常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1 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平行发包
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平行发包模式是指将基坑和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含钢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空调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和燃气工程等纳入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而将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及智能化工程等影响建筑外观及功能品质的专业工程,单列出来由建设方单独平行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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