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与设计哲学关系研究
2021-03-31沈钧舟
西部皮革 2021年2期
沈钧舟
(上海师范大学,上海 200234)
设计作为人类自然活动初始的预设性行为,在人类着手开始探索自然世界的开端之时就俨然而生。人类开化至今,所取得的进步与发展都无疑例外的在表彰设计所带来的成就。从原始社会的农作、狩猎、畜牧等工具的制作,到当代社会的数码产品、航天领域、生物科技等技术的研发。设计作为一种存在于每个人类潜意识之中,如同内置的驱动燃料一般推进着人类社会前进的步伐。设计在创造了现有人类的物质文明之外,对于精神文明的铸造同样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设计伴随人类社会前行,人们不断在认识设计、实践设计,人类社会的设计经历了知觉设计——经验设计——半经验半理论设计——现代设计四个发展阶段。[1]人们在不断的实践着设计、重新认识设计、科学地定义设计。在这一螺旋上升的过程之中,设计俨然已经发展成为了独立的学科,设计中所蕴含的思想与哲学使得人们为之着迷。
1 设计师的概念
设计师作为设计活动最为先锋的执行着,随着设计以及人类社会的发展,如何定义其含义也应是不断的重复且上升的。从广义而言从事于设计活动的行为执行者即可被称作为设计师,正如当今人人都是设计师的言论正在被世人们所接受一般。同时,在当今社会下,设计活动愈发趋于团队性合作的,个人设计师在设计活动中的表现被淡化,人们对于设计活动的执行者从个人的概念被曲解为一个公司、事务所等具体的社会团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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