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土地使用价值的补偿问题
2021-03-31白铁英
居业 2021年5期
关键词:价值
白铁英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土地储备地产中心,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005)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城市化进程与传统改造活动出现了快速推进的趋势。为了达到建设目标,需要通过征地拆迁的方式,获得土地资源的使用权。然而,进行征地拆迁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导致双方出现争执,对建设进度造成负面影响。因此,需要分析征地拆迁土地使用价值补偿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应的补偿机制,达到良好的处理效果,为以后的进一步建设提供重要的参考信息。
1 征地拆迁中土地使用价值补偿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补偿主体模糊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补偿主体过于模糊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政府在进行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可以利用行政方式收回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但是,需要给予所有者一定程度的补偿。因此,根据这一条例可以认为,政府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属于补偿主体,需要继续开展相关工作。然而,随着相关法律的进一步推出,当前相关条例规定拆迁者需要对被拆迁人提供对应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拆迁者成为了补偿行为的主体[1]。这一规定差异导致主体的界定出现了模糊问题,间接导致大量的条件争议,不利于征地拆迁的进一步开展。
1.2 审批程序不清晰
在征地拆迁的审批过程中,相关条例规定,为了保障城市的基础规划,旧城区改造工程有权利对土地使用的权限进行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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