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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社区服务农民市民化问题研究

2021-03-31孙圣华柳福健冯俊茹

江苏广播电视报·新教育 2021年43期

孙圣华 柳福健 冯俊茹

摘要:移居城镇的农民,生活与身份都发生了实质性转变。其核心是,适应城镇生活并完成农民到市民的思想转变。城镇社区应主动更新、创建新式服务体系,从就业机制、权益维护、生活保障、心理咨询、素养提升等方面着手,全方位促进其发展,进而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这对城镇持续稳固发展、农村的后期建设意义重大。

关键词:城镇社区;农民;市民化

一、城镇社区服务农民市民化的背景

服务“三农”,推进农民向市民转型是落实党和国家重要精神的集中体现。2021年初我国城镇化率超过60%,近十年,城镇户籍占有率从48.34%上升至60.60%,乡村户籍占有率从51.66%降为39.40%,农民市民化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农民向市民过度后大部分生活是在城镇社区内完成的,因此,城镇社区服务好“新市民”才能有序推进农民市民化发展。

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市民化,其增长势态给城镇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的更新、创建增加了很大压力和挑战,对城镇公共服务求过于供的矛盾与日俱增。在教育上,随着农民维权意识和高质量公共服务需求的提升,对教育日益重视,子女从民办转入公办学校的现象明显,给公办学校建设带来了较大压力。比教育更突出的是医疗矛盾,2020年外出务工人员有16959万人,异地就医使在编医护力量不足、医疗质量相对下降。面对这些困难,城镇社区需要扮演重要的角色。因此,更新、创建社区服务体系有助于城镇化发展。

二、城镇社区服务农民市民化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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