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私权力:宪法内涵、宪法挑战和宪制应对方略
2021-03-30杨学科
湖湘论坛 2021年2期
杨学科
摘要:私权力是基于私权力普遍存在的数字社会现实和公共领域对其广泛承认基础之上所产生的描述、阐释此类新型权力的基础概念。在宪法研究范畴内,它主要是指能对大多数公民的权利、自由产生严重的持续性影响的数字私权力,其以数字平台为其权力作用场域。数字私权力,存在支配优势和资源垄断、准监管角色、准国家状态的特征,对宪法理论的公私二分法、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民族国家理论都有破坏性影响。数字私权力的宪制应对是宪法学难题,也将是未来宪法理论皇冠上的明珠问题,对此回应应当聚焦到三点上:不仅要考虑践行难度较大的数字私权力入宪规制的问题,还要在司法实践方面,将数字私权力主体绑定到基本权利上,更要关注到数字领域自发的“宪治”问题。
关键词:数字私权力;数字平台;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宪治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3160(2021)02-0086-13
人类意识诞生之初,权力就如影形随,但人类制度文明是从对权力的限制而开始的。这是因为,人类意识诞生之初,无论是以目标为导向的行动权,每个人类个体行动(做事)已经负有目的性,还是管控他人的控制权来言,人类活动已经呈现出极其复杂的社会性,非个体的社会特质,能克服潜在的阻力。[1]然而,懂得权力与我们息息相关,不能任意克服任何的阻力,人类制度文明就此开始。同时,权力也不是静止态,它隐秘且无所不在,存在于所有社会领域中,渗透进所有的社会关系里,是指导或决定行为体行为的社会结构,所以权力伴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而处于流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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