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戏曲灯光审美与古典戏曲灯光的内在联系
2021-03-30王宇钢
照明工程学报 2021年1期
王宇钢
(中央戏剧学院舞台美术系灯光教研室,北京 100710)
引言
戏曲是我国的艺术瑰宝,是中国传统的演剧形式。在戏曲舞台上,灯光设计也经历了较长的历史发展时期[1-5]。我们所看到的现代戏曲舞台,其所展现的视觉设计与古典戏曲舞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舞台灯光在戏曲舞台上的应用与发展进程,既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也融合了戏曲艺术发展的时代印记。戏曲现代戏灯光设计中所形成的审美特征,是古典戏曲灯光经过发展之后的延续,也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特征。
1 戏曲的自身特点及其灯光设计的审美特征
中国古典戏曲在其精神实质上,和中国其他艺术形式一样,隶属于东方美学的范畴,讲究以虚带实、动中求静,以形传神、形神兼备,计白当黑,黑白互衬。戏曲的灯光设计既要考虑到戏曲艺术的特点——综合性、虚拟性和程式性;也要考虑到戏曲艺术的不同体裁——戏曲传统戏、新编传统戏、戏曲现代戏等。不同题材的设计风格和理念有较大不同,所以说戏曲的灯光设计首先要仔细分析戏曲本体,在其本体中获得设计的种子。
1.1 戏曲艺术是高度程式化的艺术
若要分析戏曲的灯光设计,我们必须首先来分析戏曲本身。戏曲艺术,作为中国传统演剧艺术的一种形式,其综合性是很强的。它的综合性体现在它融合了如舞蹈、杂技等其他艺术门类,且具有其独特的新意。此外,戏曲艺术是高度程式化的艺术,体现在其唱、念、做、打等艺术程式的运用上,这四种表演技法的交替使用,将演员动作与剧作精神,凝结成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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