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后的公共投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重点解析
2021-03-30张玲
建材与装饰 2021年5期
张玲
(阳泉市电子数据审计服务中心,山西阳泉 045000)
0 引言
公共投资,一般是指政府财政支出项目中具有投资性质的支出,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公共工程建设支出。公共投资项目并不局限于以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占据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而是包含财政补贴、资助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投资以及政府有优惠政策、土地、特许权等其他各种政府资源投入的建设项目。
1 公共投资工程结算审计转型背景
2017年2月,全国人大法工委印发的《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的研究意见》中,将地方法规“直接规定”和“施工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注明或在合同中规定”的两种情况根据竣工结算的审计结果进行了纠正。
2017年9月审计署出台的《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应明确遵守《审计法》,并根据法律根据平等和自愿的原则,缔约方同意在同一协议中将审计结果作为终止审计的依据,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并由监查机关遵守。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根据审计结果实施国家投资项目,审计机关也能按照法律要求对审计进行审查,但是,主管机关不得要求以审计结果为记账依据。数量审计发现的问题需要被审计单位进行更正。
笔者在基层审计机关单位从事多年关于工程结算审计业务,通过学习《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以及相关会议的精神,充分认识到迎接新经验、新任务需要三个“转变”:①从量到效的转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