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展铁皮石斛等食药物质产业的对策建议
2021-03-29何伯伟杨兵勋王松琳张岑容
浙江农业科学 2021年10期
何伯伟, 杨兵勋, 王松琳, 张岑容
(1.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浙江 杭州 310020; 2.浙江省中药材产业协会,浙江 杭州 310020;3.浙江天皇药业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0020)
食药物质,是传统上具有作为食品的食用历史,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的物质[1]。数千年来,中医药学就有着食药同源的理论,我国古代医学家将中药的“四性”“五味”理论运用到食物之中,以食当药防病治病,是中医学的特色之一,也是中国饮食文化的特色之一[2]。以食药物质原料加工制备的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兼具中药的保健功能和食品的营养功能,长期坚持食用,能够有效降低不科学饮食导致的潜在疾病风险,预防慢性疾病发展和控制亚健康人群数量增长,从而提高全社会的健康水平[3-5],以营养与健康为目标的大食品产业将成为健康中国的主要内涵和支撑。2019年11月25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这9种食药物质分别是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6]。2020年3月,浙江省中药材产业协会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关于加快实施铁皮石斛、灵芝、山茱萸等‘食药物质’试点,推动我省健康产业做大做强的建议”,得到省领导的肯定和全行业的大力支持。同年7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上报了“关于开展浙江省铁皮石斛、灵芝、山茱萸等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请示”,国家卫健委已批复同意,浙江省试点工作开展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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