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大晟乐正声、中声问题三则
2021-03-29李明辉
黄河之声 2021年2期
李明辉
在北宋王朝167 年的历史中,历经数次雅乐改制,其中徽宗时期的大晟乐不仅是北宋最后一次雅乐改制,也是影响最为深远的一次。对于大晟乐的评价,尤其是魏汉津的指律的评价,其具有的神秘复古的思想极其荒唐已成为共识。除此之外,许多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对大晟乐进行重新认识与阐释。而笔者则从大晟乐中的正声、中声理论体系再一次认识大晟乐。
在整个大晟乐制定的过程中,刘昺是作为主要负责人的。刘昺的理论主要为其所创立的正声、中声体系,正声与中声是大晟乐制中特有的体系,对正声与中声理论阐述最为详细的是《宋史·乐志四》中所记载的刘昺《乐书》,其理论的核心表述为:
“魏汉津以太极元气,函三为一,九寸之律,三数退藏,故八寸七分为中声。正声得正气则用之,中声得中气则用之。宫架环列,以应十二辰;中正之声,以应二十四气;加四清声,以应二十八宿。针对正声、中声体系,笔者提出三个问题,并在下文予以探讨。
一、正声、中声体系设立缘由
“正声”“中声”二词先秦文献已有所载,笔者曾撰文考证先秦时期“正声”“中声”二词的含义。其中“正声”一词含义有三:其一为“宫、商、角、徵、羽”五声;其二为相对于“奸声”“郑卫之音”“夷狄之音”而言的古代的雅乐、“雅颂之声”;其三为上下正直的钟所发之声。而“中声”一词的含义为中音区的“宫、商、角、徵、羽”五声。但大晟乐中“正声”“中声”的含义与先秦时期“正声”“中声”的含义不同,根据其记载,可以理解为两组音高不同的十二律,其中正声黄钟九寸、中声黄钟八寸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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