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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单边施压中国企业的新特点和新趋势

2021-03-28张乃欣

进出口经理人 2021年2期
关键词:企业

张乃欣

近期,美国仍未放松对中国企业的“长臂管辖”,甚至打压中国企业的行动有所升级。这些行动主要包括将中国企业列入所谓的各种清单、限制美国投资者交易中国企业的证券等。美国对中国企业实施的制裁措施已经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规则和秩序。综合分析这些施压行动,可以发现美国对中国企业的遏制和打压态势呈现出了新特点和新趋势,深入梳理、总结这些新特点和新趋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美国打压中国企业的行动有所升级

继2020年6—8月美国先后将华为、海康威视等31家中国企业列入所谓“黑名单”之后,2020年12月3日,美国又宣布将中芯国际、中国建设科技集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和中海油列入该名单。至此,美国“黑名单”上的中国企业达到35家。

2020年12月9日,标普和道琼斯指数公司发布公告,将中国中车、中国交建、中国化学、中国核建、中国铁建、中国卫星等10家公司剔除出标准普尔指数和道琼斯工业指数,原因是这些中国企业的股票或债券不再符合其权益和固定收益指数的要求。

进入2021年,1月6日,纽约证券交易所决定于1月11日摘牌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3家中国电信公司的美国存托凭证(ADR),之后又经历了“中止摘牌”和“重新考虑中止摘牌决定”的两次反转;1月7日,富时罗素公司宣布,将把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股票从其全球股票系列指数和全球中国A股指数中剔除,自1月11日起生效;1月8日,明晟公司(MSCI)宣布在当天交易结束后,把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股票从该公司的许多指数中删除。

类似以上美国单边宣布“摘牌”“强令退市”的操作不胜枚举。美国频繁打压中国高科技公司,主要目的是阻止中国相关企业向全球行业领导者迈进的步伐,阻挠中国企业在世界高新技术领域的攀升进程,并欲迫使中国企业成为其高科技产业的依附者。

虽然美国将部分中国企业列入清单的做法并不能从根本上阻止国际投资者配置中国企业股票等投资行为,但在事实上构成了对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阻挠。中国企业是中国进一步实施开放政策的微观主体,是中国经济深入世界经济各个角落的“毛细血管”。美国的打压行为妄图从微观经济主体的末端下手,对中美间以企业为微观主体的正常经贸运行秩序进行“骚扰”和“搅局”,妄图以直接减少国际资本可投资标的为突破口,阻止中国经济向上攀升,其实质是滥用国家力量、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并将经贸问题政治化的典型做法。

纵观当前美国的经济管制政策措施,已出现畸形化发展趋势。美国动辄以国家安全为由,借故打压中国企业,其实质是通過泛化国家安全概念,以域内法为工具实施“长臂管辖”,随意、任性滥用管制权利的体现。美国这一做法已严重干扰到中美两国间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在事实上对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构成了挑战,也使以市场为逻辑起点、以自由贸易为基础、以市场规则和秩序为遵循的价值理念显得苍白无力。

美国对中国企业施压的新特点和新趋势

打击措施呈现出“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新特点

如果说美国对华为的指控及强令抖音(TikTok)出售其股份是个案的话,那么,最近美国以“成批量”的方式将中国企业列入所谓的各种清单的举动则凸显了美国“链条式”“成片式”打压中国企业的目的。

从固定收益指数涉及的企业名单可以看出,美国对中国企业的打压凸显了从某个企业的“单点”入手,将关联度高的企业连接成“线”,进而形成成“片”打压的新态势。例如,中国航天工业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三大集团公司都是中国航空、航天产业的龙头企业,中国铁建、中国中车、中船重工、中国船舶和中国兵装集团都是中国高端先进制造业的重量级领军企业。受打压的企业所代表的是中国部分重要产业或技术关联度较高的产业链和技术链上的关键龙头企业。

梳理近期美国针对中国企业的制裁措施可以发现,美国对中国企业的打压和遏制正在进一步升级,从“点对点式”打压转变成对中国产业链和技术链的攻击,开辟了一条新的遏制中国企业的“战线”。

美国各职能部门和机构呈现出“联合动手”“组合出拳”的特点

事实上,2020年早些时候,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已将2家中国企业列入“实体清单”,再结合后续美国国防部以所谓的国家安全为由、财政部以审计监管为由、美国指数公司以不符合股票和固定收益指数相关要求为由等一系列操作可以看出,美国本轮对中国企业的打击已形成多部门“联合动手”“组合出拳”的特点。据此可以判断,美国多部门“协同”打压中国企业走向“常态化”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强。

美国对中国企业的打压已出现个别国家“跟进”“配合”的苗头

继美国公布剔除中方企业名单后,英国富时罗素公司“跟风”表态,将从包括全球股票指数系列在内的相关产品中删除8家中国企业,并表示后续可能会根据美国调查结果再删除更多中国企业的股票。需警惕美国打压中国企业的行为引发其他国家“组团”“跟风”,形成联合制裁之势。

美国新总统执政后,不排除美国继续以上述种种理由施压中国企业。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措施甚至可能迫使一些中国企业撤出美国市场(其中包括资本市场和场外市场),导致中美双方企业层面的部分合作陷入停滞。

从“大处着手”做好自己的事

继欧盟、加拿大和墨西哥等国家和地区出台类似“阻断法”后,近期,针对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时有发生的情况,我国商务部发布了《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2021年第1号令)。这是对近年来美国利用“长臂管辖”打压中国企业的明确反制,意味着今后对于外国基于其国内法而实施的“长臂管辖”措施,商务部有权要求“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该办法还明确了在应对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上,我国相关部门将给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的颁布,为我国应对“长臂管辖”提供了制度保障。结合以上美国打压中国企业的新特点和新趋势可以看出,虽然美国对中国企业的打压是从“细处着眼”,但我国仍需从“大处着手”,统筹做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进一步优化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版图”

中国企业不能单纯将海外市场开拓重心“只系在美国这一棵大树上”,必须扩大“朋友圈”,进一步优化海外投资“版图”,以应对海外市场随时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2013—2019年,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超过1 000亿美元,年均增长4.4%;新加坡、越南、老挝、印度尼西亚等国成为我国对外投资的重点新兴市场。深耕“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培养和维护黏合度高的核心客户,发展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双边、多边经贸关系,仍然是中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主流方向。

建立为企业海外投资提供智囊服务的体制机制

在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国家应建立为企业海外投资提供必要的智囊服务的体制机制,如加大高端智库和专业科研机构的研究力度,为企业提供对象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全方位的分析研究和战略规划支持,对企业的海外投资进行充分论证,引导企业对外投资活动更加成熟、理性;发展壯大一批“专、精、特、新”的生产性服务机构,如专精于国际商法的律师事务所、精通国际金融市场业务规则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擅长知识产权评估的资产评估机构等,充分发挥这些专业机构的业务特长和优势,在企业海外独资设厂、并购、成立合资企业等商事活动中提供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服务,配合企业做实做细尽职调查、夯实合同条款、确保项目平稳落地等经济活动的开展,从而尽可能在源头上规避风险。

抓住机遇,推动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

受疫情影响,全球跨境直接投资呈大幅波动态势,国际投资不确定和不稳定因素增加。我国应抓住机会进一步优化对外投资行业分布,推动制造业及生产性服务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对外投资稳步增长,在不断推进对外投资行业向产业链和价值链高端攀升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传统产业的重要性,充分重视“口罩经济”为我国带来的经济效益。

加快构建指数体系,发展壮大指数编制公司

英国富时罗素公司的“跟风”行径,反向映衬出我国在指数编制相关业务领域的落后和不足。如果我国也有在全球名列前茅的指数编制公司,那么我们就不需要“看别人的脸色”。从中长期来看,我国应加快发展壮大自己的指数编制公司,加快构建我国的系列指数,并使我国编制的指数成为客观反映全球资本市场走势和经济发展质量的“晴雨表”。

(本文作者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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