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时间到空间
——草书章法形式的美学观照
2021-03-27张东升
大学书法 2021年2期
⊙ 张东升
一、“时间”与“空间”的艺术概念
(一)“时间”与“空间”是艺术形态的存在方式
“时间”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我们常以此描述物质运动过程与变化的顺序性,在生活中又多把它与“时段”、“时刻”与“时点”等计量参数概念联结起来;“空间”是与“时间”相对的一种物质客观存在形式,是物体之间所处位置的差异度量,因为空间的存在,事物具有了可变化性。
“时间”与“空间”是物质形态的存在方式,亦是艺术形态的存在方式。艺术形态中的“时间”与“空间”是可被人感知的,诸如绘画、雕塑、建筑等造型性突出的艺术,可看作空间艺术;音乐、文学蕴藏着变化的持续性。是典型的时间艺术;而书法、戏剧、电影、舞蹈皆属于时间性与空间性结合的艺术。
(二)书法章法中的“时间”和“空间”
从创作过程来看,一件书法作品的章法总是通过这些环节逐步构成的:点画——单字结构——单字连缀——邻行承应,再复杂的作品也不例外。[1]
这里所指的“点画”“单字结构”“单字连缀”及“邻行承应”,本身便是具有空间塑造能力的可视形态,书家往往根据这样的时间路径从局部到整体,直到创作出具有章法形式美的完整书法作品。可见,历代经典书法作品的章法构成皆是建立在空间方位形势与时间起止动静的平衡之上的,其核心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阴阳对立统一原理及派生的宇宙观。尤其是笔墨、结字形态表现力相对较强的草书,其章法中的“时间性”和“空间性”则愈值得深入探讨。
在艺术形态的存在方式上,书法作为典型的时空艺术,其“时间性”与“空间性”是紧密依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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