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安全管理项目和实践的一些问题
2021-03-24皮特弗斯特张微明
现代职业安全 2021年11期
皮特·弗斯特|文 张微明|译
1911 年,美国出现了第一个颁布工人赔偿法的州。在此之前,企业和组织很少关心或完全不关心作业相关的事故和伤害。上世纪第二个十年,部分进步州相继颁布工人赔偿法,其他州也慢慢跟进,直到1948 年最后一个州也完成了这项工作。
工人赔偿法要求各企业和组织购买保险,让受伤的作业人员在恢复期间和可能的情况下得到医疗护理和赔偿。这导致企业不得不间接为工人的伤害支付费用,由此他们才开始设法消除或减少作业伤害风险。
尽管企业和组织做了最大的努力,伤害和死亡事故依然发生,但比率有所下降,这种状态持续了大约半个世纪。1970 年,公众情绪和其他因素促成联邦政府通过了《职业安全健康法》。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还制定了企业必须遵守的安全标准,同时OSHA也有权在确认企业和组织未“安全”运营的情况下征收罚款,实施惩罚措施。这再次让企业和组织重新关注起安全项目,并试图进一步减少事故。
某种程度上确实减少了伤亡,但即使是在50 年后的今天,这个成绩距离优秀还差得很远。
通用的安全做法
美国劳工统计局(BLS)会跟踪、公布职业伤亡数据。据统计,2018年超过280 万作业人员受伤,至少2 550 人死亡。对于不需要上报的轻微伤害,肯定还有很多,当然还有“未遂事故”,只是运气好没有造成伤害。总之,虽然开展了这些工作,但作业人员仍然会受伤,遭受痛苦,有的甚至在作业期间死亡。
通常,公司和组织的安全管理项目或方案是书面的,文件的开头会宣称重视员工,希望为他们提供一个无伤害的作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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