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方式演化、逻辑与分类改革研究
2021-03-23郭盼盼戴兴青
河北体育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郭盼盼,戴兴青
(1.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苏 徐州 221000;2.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0)
现代社会中,政府承担着公共体育服务供给、需求预测和监管等多元责任。我国各级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过程中,通过调动、配置公共资源来满足公众的多样化复杂性需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外部环境的变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方式也在发生变化,强化以竞争代替垄断和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1]。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主体包括政府主体、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其中政府供给是主导与关键环节,尽管部分学者认为社会供给是独立于政府供给之外、基于慈善目的的补充行为,但新近的研究者更倾向于强化其与政府主体的合作行为[2]。当前对市场主体的研究较少,也未有研究成果能够很好地解释市场主体参与公共体育服务的内在动因,而实践中部分发达地区已经开始了由企业组织承担社会责任、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探索。本研究回顾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方式的演化历程,总结其内在动因与逻辑,以期为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的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1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方式的演化
根据供给主体的特征,供给方式传统上划分为政府供给、市场供给和社会供给3种类型。为更深入地认识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方式的演化过程,本文将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方式细分为政府直接供给、政府购买供给、政府委托购买供给和政府回购供给4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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