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代居延屯区的代田法
2021-03-23韩蓓蓓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农业
韩蓓蓓
(天水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天水 741001)
代田法,指的是汉武帝时期搜粟都尉赵过发明的一种农耕方法,主要用于中原地区的农业生产。①《汉书·食货志》记载了搜粟都尉赵过,“试以离宫卒田其宫壖地,课得谷皆多其旁田亩一斛以上。令命家田三辅公田,又教边郡及居延城。是后边城、河东、弘农、三辅、太常民皆便代田,用力少而得谷多。”根据西北汉简,我们发现随着汉政府河西之战的胜利以及对河西地区的农业开发,这一在中原地区使用的农耕方法在居延边地也得到了实施。总体而言,关于代田法的论述主要有:张履鹏、赵玉蓉《论汉代推行“代田法”在农业技术改革中的作用》认为:“‘代田法’属于垄作法。”[1]50-53卜风贤《重评西汉时期代田区田的用地技术》一文对西汉代田区田的用地技术作出了评议;[2]20-27张琦《西汉代田法——对其实施的背景和影响的考察》认为“代田法”是新式的农业耕作制度,“是中国古代农作物种植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典范”。[3]5-6李强《重新释读“代田法”》一文,将代田法与汉匈军事行动相联系,对代田法的产生原因、推行时间等问题作了阐述。[4]53-56以上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对“代田法”的定义和特点作了阐释,论述详尽,观点明确。然而,汉代代田法在居延屯区是否具备开展条件?如果具备,其实施情况及历史意义又是什么?本文试作探究,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一、居延屯区开展代田法的历史条件
(一)政策条件
汉代的徙民政策使居延屯区的农业生产具备了充足的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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