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护理干预对GDM患者血糖控制及分娩结局的影响*
2021-03-19李青张丽芹徐婉清
李青 张丽芹 徐婉清
在妊娠期首次发生或发现的糖尿病或糖耐量降低(不包括孕前已诊断糖尿病的患者),空腹血糖≥5.1 mmol/L,称为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1]。高血糖在全球孕期妇女患病率约15.8%[2],在我国的发病率约为12.5%[3]。GDM是严重影响妊娠女性和胎儿预后的重要妊娠期并发症之一[4],其对母婴结局非常不利,直接影响患者体内糖代谢、内分泌功能及免疫功能[5]。因此对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血糖进行严格管理,产后血糖定期检测,预防围产期并发症发生已达成广泛共识[6]。为探讨强化护理干预对妊娠期糖尿病孕妇母婴结局的影响,本研究选取99例GDM孕妇,随机分组后,分别采取强化护理干预及常规护理,观察两组临床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8年3月-2020年3月在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就诊的99例GDM孕妇。GDM诊断标准:在妊娠24~28周,对孕妇行 75 g 葡萄糖耐量试验(0GTT),OGTT 2 h 血糖水平≥11.1 mmol/L(200 mg/dl),且出现多尿、多饮、多食、体重下降,常伴有软弱、乏力,许多患者有皮肤瘙痒的伴发症状。多数患者起病隐匿,症状相对较轻,半数患者无任何症状。纳入标准:妊娠≥24周;孕前体检无糖代谢异常,首次确诊妊娠时,经常规体检,明确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排除标准:孕前3个月内所服用药物影响糖代谢及脂代谢;合并肝脏、心脏、肾脏疾病及高血压;合并内分泌疾病;多胎妊娠、人工授精。随机分为对照组(49例)和试验组(50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孕妇一般资料比较 (±s)

表1 两组孕妇一般资料比较 (±s)
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