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扶持与国有能源企业产融结合效率研究*
——基于自助法修正的三阶段数据包络分析模型
2021-03-17叶莉曹思奇
科技促进发展 2021年1期
■ 叶莉 曹思奇
河北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天津 300401
0 引言
自上世纪90年代,我国工商企业开始主动单向进入金融领域,早期产融结合逐渐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新一轮国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和方向在于产融结合。与初期“由产到融”不同,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鼓励和支持下,当下国有企业更加注重产融结合进阶版——“产融互促”,提升产业与金融协调发展效率,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国有能源企业作为国企改革的重点领域、能源供给的主力军,掌握着国民经济命脉,关乎国计民生。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在政府大力扶持下,国有能源企业不断通过参控股金融机构和创建内部财务公司等方式,深化和发展产融结合。截至2019年3月,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下国有能源上市公司共83家,实施产融结合战略的公司达62 家,占比74.69%,涉及金融机构超150家。但是,其在发展过程中,由于政策落实不足、政府监管部门体系分散、碎片化监管失责、政府补助行业分配不均等诸多原因,仍存在产业与金融资本配置失衡、金融投资业务风险显露、“金融+产业”互动频率低、不良金融资产堆积等问题。产融结合效率的低下,一方面造成政府资源浪费,政策实施效果不佳,不利于盘活国有资产,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另一方面易导致金融业务盲目扩张、金融风险集聚,使得国有能源企业遭受经济损失,不利于推动国有金融资本向能源行业关键领域集中。……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