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养老PPP权责配置探究
2021-03-16李蕊,陆璐
天津法学 2021年1期
李 蕊,陆 璐
(中国政法大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江苏溧阳发生的“保姆闷死老人惨案”,令人唏嘘扼腕的同时,也使得养老问题再次引发国人关注。近年来,伴随我国人口老龄化、空巢化等现实问题的加剧①,养老服务供给面临更高的要求,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服务”。2019年12部委联合发文,进一步突出了“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②。在医养结合背景下,引入养老PPP模式已成为现今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重要的路径选择。
医养结合作为一种跨越式养老新理念,融合了老年人疾病的治疗和慢性病的养护,同时兼顾养老和医疗需求,是实现老年人福利最大化的选择。我国养老服务供给改革历经从“政府包办”到市场化再到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养老PPP模式,但却始终难以契合公众对于养老服务的需求变化,政府市场边界不清晰、风险与收益不匹配、老年人权益保障不完备、有效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凸显。因此,厘清“医养结合”养老PPP模式下面临的制度困境,结合多元协同合作下权责配置的演进,着力分析涉及政府、市场和社会有效配置权责,具有现实意义。
一、“医养结合”养老PPP实践样态及问题研判
“医养结合”养老PPP以一系列合同将权责分配给参与供给医疗和养老服务的主体,通过连接政府和社会资本,将多元主体纳入到养老服务之中,能够有效促进养老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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