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具体案例浅析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制度的运用策略
2021-03-15代群群杜袁成刘元翔王泽洋陈赛飞
专利代理 2021年1期
关键词:销售
代群群 杜袁成 刘元翔 王泽洋 陈赛飞
笔者近期代理了一起中国电商在亚马逊平台被投诉侵权美国发明专利的案件。涉案的专利是一件享有临时申请(provisional application)优先权的美国发明专利。由此引发了笔者对美国专利临时申请制度的兴趣和关注。
一、美国临时申请制度简介
从1995 年6 月开始,美国专利法允许申请人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一种新的专利申请,该申请被称为“临时专利申请”。
美国专利法35 U.S.C.§111、112、119、120、121 条均涉及临时申请制度。其中,第111(b)条对临时申请做了基本介绍。
其一,文件方面:只需要递交说明书,必要时提交附图,不要求递交权利要求书。
其二,临时申请的申请日的确定:临时申请的提交日期即为临时申请的申请日,提交日期应为专利商标局收到说明书和任何所需附图的日期。
其三,期限方面:在临时申请递交后,可以12个月内递交在后的正式申请。12 个月后,临时申请即视同放弃,且不得恢复。
其四,临时申请,必须未享受过其他在先申请的优先权,无论所述在先申请是美国的还是美国之外的。另外,临时申请不适用于外观设计专利。
二、临时申请制度上的优势
基于第111(b)条,我们可以看出,临时申请制度给申请人带来了诸多好处。
(一)12 个月的充分考虑时间,可进可退的“极品备胎”
对于申请人来说,如果有了一个明确的发明构思,但是尚处于初级阶段,还在犹豫后续是否申请专利、是否公开该技术方案、对应的产品是否有市场前景。这些方面都还需要再做考察,那么,发明人可以先行递交临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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