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突发性公共危机治理能力的核心素养及提升路径
2021-03-12商植桐张超
领导科学论坛 2021年1期
商植桐 张超
摘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强调必须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突发性公共危机治理能力作为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被推向新的高度。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我们党“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这是自媒体时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领导干部在具备应对突发性公共危机预判决策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依法防控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的核心素养的同时,还应通过构建预案预警机制、打造风险研判机制、形成应急保障机制、构筑法律保障机制、建立民众参与机制来提升自身突发性公共危机的治理能力。
关键词:领导干部;突发性公共危机;治理能力
中图分类号:D26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1)01-0136-05
基金項目:2020年度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基于德治思想引领的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研究”(TJDJ20-001)。
作者简介:商植桐,河北工业大学廉育研究所副所长,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教授,硕士生导师;张超,河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就要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1]。提高应对突发性公共危机的治理能力与水平不仅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道路上的重大考验,也是对在国家治理体系中起到中流砥柱作用的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时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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