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熵值-TOPSIS法的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研究
2021-03-12杨展华许成胡继鹏唐万辉陈霞周帆舟
中国内部审计 2021年2期
关键词:国有企业
杨展华 许成 胡继鹏 唐万辉 陈霞 周帆舟



[摘要]本文针对当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结合新修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从6个维度进行了完善。同时,采用熵值-TOPSIS法对评价指标进行赋权及评估,计算相对贴近度,全面、概括评价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以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关键词]熵值法 TOPSIS法 国有企业 经济责任评价体系
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查证或者认定事实的基礎上,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这对内部审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常见问题
(一)评价方法不够科学
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离不开恰当的评价方法。根据对现行评价模型的分析,常用的方法主要有层次分析法、平衡计分卡法、模糊综合法等。由于各种评价方法原理不同,适用范围不同,分析问题时如果盲目选择评价方法,可能会使结果偏离实际情况。如层次分析法在构造不同的判断矩阵时,需要判断者具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否则容易做出矛盾和混乱的判断,产生较大偏差;模糊评价法只考虑主要因素作用,忽略次要因素,使评价结果不够全面,且当指标较多时,权向量与模糊矩阵容易出现不匹配情况,从而造成评判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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