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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南宁构建生态环保大格局

2021-03-09刘茜

中国生态文明 2021年1期
关键词:督查全市环境保护

□ 刘茜

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5年稳定在90%以上,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连续5年达100%

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5年稳定保持在90%以上,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7.5%,超额完成95%的“十三五”目标任务,“南宁蓝”成为城市品牌和市民福祉。

全市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连续5年达100%,连续5年实现“Ⅱ类水入境、Ⅱ类水出境”,水环境质量在全国省会(首府)城市中排名第一;建成区13条城市内河38个黑臭河段“重获新生”,昔日的黑臭小河沟,依次蝶变美如画。2021年1月,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国第13,成为首个进入全国“水质30强”的省会(首府)城市。

获评“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一幅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正在南宁徐徐展开,绿城南宁在山水和谐中焕发勃勃生机。

“十三五”期间,南宁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治水、建城、为民”城市工作主线,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将生态文明融入城市发展血脉,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提升政治站位

把好绿色发展“大方向”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打赢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做好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王小东在全市黑臭水体治理迎检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上提出的要求。

在南宁,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那考河殷切嘱托,已经成为全市各级各部门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克难攻坚,明责担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一把手”工程让绿色发展的战略定力更强大。市委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明确“治水、建城、为民”的城市工作主线,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列入市委全会重点工作和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进行部署,并把“持续巩固城市生态优势”纳入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市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抓细抓牢全市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制度,市委常委会每月听取汇报并作专题部署,市政府常务会议每月进行专题研究,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生态环保工作。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以上率下,对生态环保重点工作经常抓、坚持抓、现场抓。市委书记对重要工作和重点环节亲自调研、亲自督办,年内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工作十余次,多次到现场调研黑臭水体整治、秸秆焚烧、企业排污达标等工作情况。市政府主要领导年内召开18次政府常务会议及7次现场会议,推动落实各项具体工作,现场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党政主要领导的带头引领让绿色发展的政治导向更加鲜明,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生态环保责任担当意识不断增强,抓常抓细抓实生态环保工作。

“硬核”投入让绿色发展的保障支撑更坚实。“十三五”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的投入,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

2018年,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在全市选派150多名精兵强将组成治水“铁军”,专门从事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励兵秣马、尽锐出战。为确保治理黑臭水体能有充足的“真金白银”,全市所有城建项目为治水工程让路,保证每年有约四分之一的城建资金投入治水攻坚。同时,引入社会资本、鼓励企业自筹资金、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项目资金,全市近年来共投入黑臭水体治理资金达365多亿元。

科学规划让绿色发展的目标方向更明确。南宁市不断完善绿色规划体系,先后编制实施《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2年)》《环境总体规划(2016-2035)》《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多规合一”“一张图”编制指引》《海绵城市整体规划》等,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科学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从源头守住生态红线,从战略布局上引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层层推进。

强化责任担当,实现主体责任“大落实”

市委、市政府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构建明责、确责、考责、问责四位一体的生态环境责任体系。

明责“清单化”。2015年以来先后印发实施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暂行办法、考评管理办法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确保责任体系全方位、无死角。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给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戴上生态环境责任的“紧箍咒”。印发实施《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了环保督查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横到边纵到底”。每年市政府与各县区及主要责任单位签订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各县区与部门和乡镇签订,细化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考责“绩效化”。制定印发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考评方案,明确考评细则,将考评结果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并逐年增加考评权重。生态建设指标在政府绩效考评体系中占比超15%,“绿色指挥棒”作用明显。

督责“常态化”。推动将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两重两问”办的督查范围。建立起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两重两问”办牵头,市环保委主导,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大督查机制。市生态环保委办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平时不定期开展督查,采取重点督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区、各部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紧盯责任到位、紧盯工作进度、紧盯问题整改。对各城区、开发区PM10治理工作情况、各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每周排名,并将“红黑榜”在各主流媒体上公布。2018年以来还开展了黑臭水体、废水直排、噪声投诉整治、自然保护区排查问题整改滞后等13次约谈;发出中央及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反馈及现场发现整改滞后缓慢问题、秸秆露天焚烧情况、企业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问题等通报56次;发出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整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发现问题整改、噪声扰民问题等督办文件56份;发出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建设工作、加快完成江河湖库滩涂生态环境问题等提醒函5份,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17个。

严格精准的责任传达,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促使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到位。南宁市每年均圆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评目标任务。

坚持高位统筹,实行环境治理“大联动”

南宁市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到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大局中,进行高位统筹、全域谋划、系统布局、整体推进,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环保牵头、县区主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大保护、大治理工作格局,形成“全市一盘棋,上下一股劲”的生态环保工作氛围。

成立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片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督查督导,有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到位。

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长担任指挥长的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组、技术顾问组、工程建设组、资金保障组、综合执法组等专业分工小组,建立了领导小组会议、指挥长会议、指挥部工作例会、工作组专题会分级协调制度,做到大事不过周、小事不过夜,强力掀起黑臭水体治理高潮。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纳入绩效目标每年实施考核。实现市、县(区)两级生态环保委工作机制全覆盖,落实生态环保委办公室“双主任”,成为机构改革后基层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建立市委副书记+分管副市长的“双分管”扬尘治理的“大行动”工作模式。

全市各职能部门在饮用水安全、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整治、自然保护区监管等多个行业领域开展联合行动,形成联防联治新常态。将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市“大行动办”统筹组织,生态环境与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公安交警等部门每年对泥头车、建筑工地、道路扬尘、企业堆场等开展联合执法巡查百余次。在全区率先建立环保与气象部门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联动。生态环境部门还与公安部门建立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联合查处工作机制;与检察部门建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对固体废物非法跨省转移倾倒处置问题、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等进行严厉打击;与行政审批部门强化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共同加快推进排污许可发证登记,提前完成排污许可全覆盖目标。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大联动”带来生态环境质量的“大提升”。南宁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从2013年的75%到2016年以来均稳定保持在90%以上,2016年以来六项主要污染污指标连续五年稳定达标。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7.5%,比2015年提高6.5个百分点,超额完成95%的“十三五”目标任务。PM2.5平均浓度每年均保持改善,2020年比2015年下降31.6%,大幅超额完成国家要求下降15%的“十三五”目标任务。“十三五”期间,全市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连续5年达100%,连续5年实现“Ⅱ类水入境、Ⅱ类水出境”,水环境质量在全国省会(首府)城市中排名第一;市级在用水源地水质实现常年稳定达标,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三年100%达标;建成区原有的38个黑臭河段现已全面消除黑臭。2021年1月,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国第13,成为首个进入全国“水质30强”的省会(首府)城市。

南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生态环保宣教活动

注重宣传引导,形成共治共享“大局面”

南宁市多维度、全方位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积极传播生态理念,大力倡导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推动形成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

强化公众参与监督作用。强化执法监督,依法督促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2020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南宁市的群众投诉案件677件全部办结。通过加大信访投诉处理,加快信访案件处理效率,2020年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直接来电等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1.7万余件,环境信访案件受理率、处理率、回复率均为100%。通过《电视问政》聚焦秸秆焚烧、违法采石、噪声整治等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与舆论监督倒逼问题整改,整改成果再次公开并由群众公开投票打分。

做好生态环境宣传和舆论引导。近年来,全市各主流媒体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新闻报道每年同比呈两位数增长。这些报道解读政策措施,深入报道工作进展,曝光违法典型,宣传治理成效,增强群众对生态环保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全民参与”体系。南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和普及绿色生产生活理念,着力提升全市社会各阶层生态环境意识。高标准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教育基地,打造市民“环保课堂”,截至目前,共4个单位获得国家级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命名,14家单位获自治区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命名。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推进生态环境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从“倒逼”到“自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普遍共识和鲜明导向;企事业单位从“要我治”到“我要治”主体主责意识不断强化;市民参与生态环保意识明显提高,环保志愿活动不断掀起热潮,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生活逐渐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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