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原发性疼痛*
2021-03-09吕岩,周华成,林夏清等
中国疼痛医学杂志 2021年2期
一、慢性原发性疼痛的背景
除了头痛之外,国际上有两种主要的慢性疼痛诊断分类系统:美国精神医学学会 (APA) 发布的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 (DSM) 和世界卫生组织 (WHO) 发布的国际疾病分类 (ICD)。然而,两者都缺乏对慢性疼痛性疾病的描述。尤其是这两个系统均不能反映过去20 年来疼痛研究的进展,并且缺乏明确的临床治疗指导意义。例如,ICD-10 仅把疼痛归因于潜在的病理生理机制。当缺乏明确的病理生理学病因,而生理、心理和社会因素有可能导致慢性疼痛的发生时,ICD-10 仅提供了“躯体形式疼痛障碍”这一个选项。当病理生理因素也参与时,则不能使用该分类。
这些概念的差别在临床治疗上具有重要意义。正如泰勒及其同事所言,如果我们接受慢性疼痛是一种疾病或一种长期状态,那么治疗理念可能会从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生物-心理-社会模式,前者视慢性疼痛为症状,而后者将慢性疼痛视为一种疾病或长期的状态。为尝试解决ICD 中慢性疼痛表述的问题,德国改编版ICD-10 (ICD-10-GM) 引入了“伴有躯体和心理因素影响的慢性疼痛疾病”的概念,这是承认躯体和心理因素具有同等作用的重要一步。该诊断概念仅局限于德语系国家,且分类隶属于精神病学。从概念和临床上看,显得过于宽泛;可以应用于大多数慢性疼痛疾病,但不能区分疼痛亚型。本文所提出的慢性原发性疼痛 (Chronic primary pain, CPP) 概念有明确的定义,不受精神疾病中不恰当分类的影响,且可分为各种亚型,克服了以往概念上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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