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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研究的思考

2021-03-08晏勇华

科学与财富 2021年2期

晏勇华

摘 要: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工作中,依据国家相关的实施计划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统计报表有关制度等要求,结合我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存在的实际问题,对调查数据进行研究分析,掌握我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规律,以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排放量。

关键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调查、降低排放量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美好环境的追求也越来越高,但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和它引发的环境生态问题进行有效的研究和思考,为能够有效降低其排放量而努力。

一、持久性有机污染统计调查制度由来

2001年,我国与92个国家及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主持下,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2004年,我国签署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生效。2007年我国国务院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国家实施计划》)。2006年至2008年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为切实落实好《国家实施计划》要求,2009年组织开展更新调查工作。2010年四大重点行业信息动态更新。2011年开始组织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统计报表制度。2018年4月,生态环境部发布《持久性有机污染统计调查制度》(2018年11号)正式更名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统计调查制度。同年1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四个相关管理部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增补版)》(简本)(2018年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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