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不好家长,将有法律管
2021-03-08张配豪
人民周刊 2021年3期
张配豪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现实中,父母究竟应该怎样担起“启蒙老师”的责任,科学教育和引导孩子,是当今家庭教育的关键所在。
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个草案给父母和监护人立规矩,给政府职能部门定责任,同时规定必要时国家可以干预家庭教育。
多数家庭“教子不当”
让家庭教育回归本位,让家庭、学校和社会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是家庭教育立法的一个重要目的。
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胡邓表示:“学校主要负责的是知识教育、技能教育,而基本常识的传递以及孩子初步品行与性格的形成是在家庭教育中。社会教育主要是给孩子提供生活环境,对孩子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三者之间既相互交叉又相互重叠。”
草案对家庭教育的概念给出的界定是:“本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以促进其健康成长为目的的引导和影响”。在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方面,草案规定,“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随着社会的日益进步,人与人的沟通方式不断发生变化,家庭教育的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同的家庭环境出现了不同的教育问题。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家庭本身的质量好坏是影响家庭教育水平高低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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