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思想视野下我国新闻传播者道德规范提升刍议
2021-03-07吕志敏
文化学刊 2021年6期
方 钦 吕志敏
新闻传播者的道德规范是其个人修养的重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闻舆论工作者“要严格要求自己,加强道德修养,保持一身正气。”[1]面对日新月异的国内外政治与经济形势,如何从理论新闻传播学角度,根据中国的现实情况更有效地认识我国新闻传播者的道德规范,推进对新闻工作者自身道德修养的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命题。当前,我国的新闻传播事业进入了新时代,新闻工作者可通过学习传统文化而汲取智慧,提升涵养。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人们的思想行为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而老子思想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内容,在神州大地有着悠久、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老子的学说不仅包括了道家辩证法,还涵盖了宇宙论、生命观和治国之法,他深入拓展了中华文化的哲学思想,创立了中华民族“自然型的道德之学”[2],对提升我国新闻舆论工作者的道德规范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新闻传播者的道德规范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逐渐形成的,调整新闻传播者之间以及新闻传播者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的总称。”[3]在日常生活中,以记者和编辑为主的新闻工作者本身是各种信息流通的主力军,既是法规政策的宣讲人,又是社会现象的监督者,其自身的道德修养直接影响着新闻传播事业的社会效果。那么如何借助老子思想提升我国新闻工作者的道德规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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