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理论的基本问题研究
2021-03-07于书
文化学刊 2021年6期
于 书
爱德华·奥斯本·威尔逊在他20世纪80年代的著作《基因、心灵与文化——协同进化的过程》中尝试创新地提出了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理论,并结合社会生物学想要以此来解决一直以来困扰学界的解释生物如何发展出利他主义,并形成高级社会组织的问题。威尔逊并不完全反对目前仍占有重要地位的广义适合度理论,但是认为其只能解释部分的利他性行为,而人类的大部分利他性行为是互惠利他行为。基于亲缘选择的无条件利他行为是人类利他性行为的基础,由基因决定,以此为基础,人类社会进化出了复杂的互惠利他性行为体系。最终,通过文化,人类将互惠利他性行为进化到了极致。所以威尔逊认为人类进化的整个系统是由基因和文化协同来完成的,人类文化在生物学指令的作用下遗传、形成并发展,相应地,人的生物学特征也会因为回应文化的进化被基因进化所改变[1]。
一、文化基因偏向曲线和后成法则
相对于生物基因,一组或者多组可传递的行为,心智品与加工品称之为“文化基因”。威尔逊在书中对其的定义是:一个文化基因是一组相对同质性的加工品、行为或心智品(在现实中很少或完全没有直接对应物的精神结构),它们或者无一例外地分享一种或多种被选定其功能重要性的属性状态,或者至少分享在给定复集合(polythetic set)一定范围内持续再现的此类属性状态[2]。而我们人类是如何处理这些文化基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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