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托西班与黄体酮阴道栓治疗先兆早产的效果及对产妇妊娠结局的影响
2021-03-07庄丽娟叶明珠陈文群卓仙娣高宾宾黄秀敏
庄丽娟,叶明珠,冯 骁,陈文群,卓仙娣,高宾宾,黄秀敏*
(1.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妇产科,福建 厦门 361000;2.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儿科,福建 厦门 361000)
先兆早产是妇产科常见病与多发病,该病发病机制较为复杂,目前临床认为疾病的发生与机体炎性反应、内分泌因素、不良生活及饮食习惯密切相关。先兆早产患者停经后虽然妊娠反应呈阳性,但仍出现少量阴道出血,并可伴有下腹痛和下坠感等。现阶段临床针对先兆早产多采用药物治疗,如阿托西班的临床应用就可较好的缓解患者疼痛程度,改善其临床症状[1]。但长期研究表明,单独应用阿托西班的临床效果存在局限性,部分产妇妊娠结局仍旧较差,故可考虑联合其他药物提升临床治疗效果,改善产妇妊娠结局[2]。本研究主要分析了阿托西班与黄体酮阴道栓治疗先兆早产的效果及对产妇妊娠结局的影响,以期为此类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案选择,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择2018年1月-2020年12月我院收治的112例先兆早产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n=56)与对照组(n=56)。观察组年龄24~37岁,平均(30.08±3.22)岁;孕次0~3次,平均(1.74±0.21)次;孕周24~33周,平均(29.48±3.01)周。对照组年龄25~38岁,平均(30.23±3.17)岁;孕次0~4次,平均(1.81±0.23)次;孕周23~32周,平均(29.54±3.05)周。两组基线资料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有可比性。
1.2 入选标准
1.2.1纳入标准
①符合《妇产科学》[3]先兆早产的诊断标准;②年龄≥18岁,知晓本研究进展,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1.2.2排除标准
①孕周<24周或>33周者;②>30孕周的胎膜早破者;③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及胎心异常者;④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