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三级公立医院在DRGs付费形势下医院管理探索
2021-03-05夏菲薛满全张佳王飞郭静波郭斯文杨清
现代医院管理 2021年1期
夏菲,薛满全,张佳,王飞,郭静波,郭斯文,杨清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沈阳市 110004)
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s,DRGs)付费是当前国际上公认的比较先进和科学的付费方式,是指依据疾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复杂程度和实际资源消耗水平等对病例进行病种分组,以各病组预设的限额支付医疗费用的付费方式。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1]发布,要求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国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55号文件发布以来,全国多地开展了DRGs付费的试点工作。2019年6月,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医保发〔2019〕34号文件[2],正式公布了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及辽宁省沈阳市等30个DRGs付费试点城市,涵盖了4个直辖市和26个地级市。文件明确了DRGs付费为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主要方向。
随着DRGs付费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医院将面临DRGs管理问题。某大型三级公立医院自2018年作为沈阳市医保DRGs付费的首批试点单位以来,一直紧跟改革步伐,积极配合改革相关工作,通过学习、实践、总结,不断加深对DRGs的认识、理解,通过转变思维方式,探索实践了以DRGs为抓手,以医疗过程管理为核心、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的管理模式。文章将医院DRGs管理办法、经验进行整理,旨在为公立医院更好适应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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