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存货管理现状及改进对策
2021-03-05蔡雅丽
商业文化 2021年33期
蔡雅丽
根据2021年4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凡是使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都属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包括存货,所以行政事业单位应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存货的日常管理。
存货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存货占用资金的大小,周转速度的快慢,直接影响到单位的财务状况。加强存货管理能更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过紧日子”有关要求的客观需要。
自2019年全面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以来,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存在重固定资产管理、轻存货管理的现象,在存货管理上存在着以下问题。
1.存货管理的意识有待提升。在实行双基础、双分录、双核算的政府会计制度两年多以来,存货的管理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购买的低值易耗品没有一个较为完整的入库出库流程,库存物品领取具有随意性,容易造成浪费、滋生腐败。政府机关重视单价1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对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存货不够重视,对各科室使用存货没有一个使用数量、使用物品的统计,容易造成重复购买。
2.缺乏存货信息系统。信息化管理落后,数字化程度低,存货的领取仍然依靠纸质记录或人工记账,没有详细记录存货的数量、品种、类型、质量等信息,无法汇总各个部门的使用信息,无法为下一年的采购预算提供明细数据。
3.存货周转效率较低。存货是单位的一项流动资产,存在着一段时间后使用的特点,占用了单位大部分的流动资金,是单位休眠了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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