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吹风
2021-03-03
四川劳动保障 2021年12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
国办发〔2021〕42号
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实事求是确定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同时避免过度保障。促进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与慈善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协同发展、有效衔接,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困难群众依法参加基本医保,按规定享有三重制度保障权益。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政策,对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分类资助。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
川人社发〔2021〕24号
工资保证金制度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管理。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2%存储,单个工程存储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施工合同低于300万元的工程,且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一年内承建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各地区可结合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际,免除该工程存储工资保证金。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人社部令第45号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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