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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監管切莫“馬後炮”

2021-03-02微言

澳门月刊 2021年1期
关键词:部門特區項目

12月11日,特區審計署公佈《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對這家名義上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工商業發展基金、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三方出資組成,而實際上特區政府持股94%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進行成立近9年來,代表股東方參與《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後,即2011年的首個合作項目“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及2015年11月開展另一項目“中山粵澳全面合作示範區”等項目的實際運作進展情況,進行一次正式的書面審計。審計結論是:澳投公司在重大決策的形成過程中並沒有全面深入研究及分析比較各方案,反映未能達到企業管理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該公司對自己所提出的單一決策方向也未經深入研究,既未能察覺有關決策將帶來的問題,也未能透過合理的分析預計投入大量資金的項目到底想達致甚麼成果,加上在決策當時及事後所提出的理據遠較實際情況樂觀,甚至呈現自相矛盾的情況。值得關注的是,以“走一步 看一步”的取態管理公共資本企業,除了會導致公司發展困難重重,陷入各種不合理的障礙,也意味著公帑投資不夠準確,事實證明這家企業“一步一腳印”的代價越變越大,每走一步都涉及數以十億計的資本,這也意味著公司管理層每走錯一步,都有可能令特區政府損失巨額公帑。之所以出現以上問題與困局,澳投公司固然負有主要責任,但監督公司營運及負責審視把關資金投入的實體亦應重新檢視整體情況,尋求以更高效與透明的方式妥善運用公共資源。對於這類涉及巨大資金投入的重大任務,政府應該在團隊的構建,以及包括訂定預期成效、整體投資效益等重大問題上,給予應有的重視,同時強化內部管理,以確保相關公司在執行政策時保持大局觀念、符合經濟效益,更重要的是不走樣變形或無限擴張,認真完成國家交託的任務,為粵澳合作作出切實的貢獻與良好的示範。

說直白點,就是肩負配合特區政府施政,參與投資區域經貿合作項目重任的澳投公司,從頭至尾缺乏科學合理的決策機制,以計劃經濟模式替代市場經濟行為,項目運作過程缺乏嚴謹、認真、規範的投資回報研究及測算,存在盲目投資,稀里糊塗花錢。有浪費公帑,用政府投資“打水漂”之嫌!

就澳投公司是否會造成特區政府投入的巨額公帑出現虧空,我們暫不作探究。僅對特區審計署此次推出的這份審計報告所暴露出的一些問題,就值得認真反思和檢討一番!

第一,當年組建代表特區政府參與粵澳合作的澳投公司,其架構人員是如何考慮的?重要決策者是不是懂得產業園區運營,且有實踐經驗的管理人士擔當?

第二,澳投公司每年向政府提出的數億、幾十億的公帑投資計劃及項目出資,公司及主管審批機構有沒有請專業項目投資顧問、財務評估機構、審計部門開展評審程式,進行先期把關?

第三,澳投公司成立近十年,特區政府相關主管部門是否定期或不定期提供過正確指導?有無發現過澳投公司運營期間存在和暴露出的潛在風險及問題?

第四,一家政府為主的投資公司運營近十年,每年花費公帑數以億計,政府有沒有按年度要求公司自檢自審,做出報告,並開展相應規範的年度審計監督程式,確保政府投資科學、合理、安全、有效?

第五,澳投公司自2011年3月組建,並滋生出20多家子公司,到目前代表政府已花出公帑近百億,且投資回報不清不楚,不明不白。以審計澳門特區總帳目,並對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以及大部份經費由公帑支付之實體等“審計對象”進行帳目及運作上的各項審計工作的審計部門,是否盡到了日常審計監督之責,有無存在介入監管滯後的“馬後炮”問題?

以上暴露出的種種問題,正驗證了特區行政長官賀一誠11月所作2021年度《財政施政報告》提出的“深入推進公共行政改革”,“提高行政效能”,“重點檢討公共基金的職能及相關法律法規”,“提高公務人員特別是年輕公務人員專業能力和管理水準”,“健全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加強監管自治基金”,“嚴厲打擊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的貪腐犯罪。加強審計監督,促使公共部門善用公帑”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緊迫性!   (澳門/ 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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