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隔帘在医院感染中的致病作用调查
2021-03-02黄丽群齐灿文钟鸣郭裴黄远虹刘华之
黄丽群,齐灿文,钟鸣,郭裴,黄远虹,刘华之
(1.江西赣州市立医院院感科,江西 赣州 341000;2.江西赣州市立医院检验科,江西 赣州 341000;3.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感科,江西 赣州 341000)
近年来,国际医院感染控制界广泛关注临近患者诊疗区域高频接触的无生命环境物体表面在传播医院内病原体的作用[1]。病房隔帘在医疗机构的应用广泛,医疗机构几乎所有的病室均安装隔帘用于保护患者隐私。但隔帘作为常见高频接触物品,因体积较大、安装繁琐等原因,其清洁消毒或更换不被重视,甚至被长期忽略[2],使其成为病原体传播的传染源,存在交叉污染的高风险,通过污染的隔帘间接接触是病原体传播的主要途径之一。为研究隔帘的污染程度及污染的隔帘在医院感染中的致病作用,本院院感科在2018年1 月至2018 年12 月通过对烧伤科、血液内科、肿瘤内科、内分泌代谢科4 个科室共120 块隔帘进行微生物采样培养,并与同期该科室医院感染病例致病微生物进行同源性比对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标本来源 对烧伤科、血液内科、肿瘤内科、内分泌代谢科4 个科室共120 块刚清洗悬挂的隔帘,分别在挂起后第1、4、8、12、16周采样微生物进行培养。
1.2 方法 使用接触平板和MRSA 显色平板在隔帘最常接触的褶皱边缘进行采样,送微生物实验室检验,35 ℃培养48 h 后观察病原菌的生长,记录平板菌落数量,并对疑似致病菌或条件致病菌的菌落进行菌种鉴定,置于-70 ℃冰箱保存。
1.3 污染定义 根据《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Ⅲ类环境物体表面≤10.0 cfu/cm2,隔帘菌落数<10 cfu/cm2为合格,≥10 cfu/cm2为污染[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