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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视角下大数据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

2021-03-01程燕燕

城市管理与科技 2021年1期
关键词:防控疫情

程燕燕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此次疫情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严峻挑战的同时,也是对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应对风险和挑战时的一次大考。疫情能在较短时间内得以基本控制,一方面充分展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另一方面,科技手段尤其是大数据的运用为疫情防控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也是现代技术充分运用于社会治理的一次实践探索。本文基于大数据在疫情防控中的应用,分析大数据应用在社会治理方面尚存在的困境,致力探索大数据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

一、大数据助力社会治理的学理逻辑

(一)大数据顺应社会发展趋势

在大数据的概念产生之前,就存在着大数据的事实。但大数据引起广泛关注,首先是因为在科学研究领域相关学者的研究。在2007年,吉姆·格雷提出人类科学研究的第四范式,即数据密集型科学。2008年,《自然》杂志首次提出了大数据的概念。 2011年,美国《科学》杂志推出大数据专刊。其后,大数据上升为世界各国的国家战略。2012年3月,奥巴马政府发布《大数据研究与发展倡议》,宣布美国联邦政府投资2亿美元发展大数据。2012年5月,联合国发表《大数据促发展:挑战与机遇》的白皮书。2013年,英国商业、创新和技能部宣布将注资8亿英镑发展8类高新技术。2015年9月,我国国务院下发《促进大数据发展纲要》,提出将数据视为国家技术性战略资源。在这个过程中,大数据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2012年涂子沛的《大数据》、2013年舍恩伯格和库克耶的《大数据时代》等书籍的出版,进一步将“大数据”概念扩散到人们的生活工作和思维方式中。大数据从科学研究领域,上升为国家战略,并进一步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

(二)大数据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亨廷顿在《变动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写道:“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荡。”随着经济结构变革、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城乡、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各种突发性群体事件和刑事犯罪案件是社会矛盾集中爆发最直接的反映。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社会治理呈现出公众价值诉求多元化,诉求渠道多样性,“线上”与“线下”互动等特征,对社会治理创新提出了新挑战。为适应社会治理主体由单一逐步走向多元,手段由强制逐渐走向柔性,本质由控制逐渐走向协调等变化的要求,必须推动社会治理方式跟上现代化步伐,走科技强治之路。大数据逐渐成为社会治理的工具和价值选择。

二、疫情防控中的大数据应用实践

庚子年初,为了打赢新冠疫情阻击战,除了黨中央和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踊跃参与外,现代科技手段,特别是大数据的应用,为精准防控、科学施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与2003年的“非典”相比,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新技术应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大数据有效实现疫情防控精准施策

第一,实时精准监测人员的流向。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正值春运时,面对数亿人口的流动,“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是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有效掌握人口流向成为关键之举。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是一个行走的记录仪。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19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8.47亿,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99.1%。基于全球导航卫星和数字地图,可以精准定位武汉春节期间500万人的流向,绘制出人口流向的走势图,对于人口流向地区来说,可以提前做好防疫措施,为有效防止疫情蔓延赢得时间。

第二,打通数据壁垒,实现联防联控。一方面,通过数据整合,可以最大限度提高行政效率。各部门通过统一数据报送平台,及时上传各地疫情数据,减少了各部门条块分割式管理,让实时、有效的疫情信息真正动起来,有助于上级部门科学决策,精准施策。另一方面,推动数据关联互通,提高实时追踪的敏感性和精细化程度。比如,基于卫健部门、交通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信部门的数据,可以及时、快速、准确找到密切接触者,确保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纳入网格化管理,果断采取人员追踪、网格管理和隔离救治措施,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疫情防控目标。

(二)大数据有效实现公共服务“一网通办”

科技发展的最终价值旨在不断改善民生。疫情期间,各级政府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在信息发布、为民服务和与民互动等方面积极探索,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首先,各地政府积极搭建数据传输平台,协同推进一体化办公平台建设,保证疫情防控政令畅通。同时,各地依据各地区权威部门的数据来源,及时发布相关疫情防控方面的信息服务,实时更新最新疫情的相关数据,确保疫情动态全公开、民众对疫情防控知识全了解。其次,各地政府通过大数据手段,提供疫情期间线上便民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办事需求。各地各部门通过 “网上办”“码上办”“就近办”等数据平台,保障生活缴费、社保查询、公积金查询等便民服务事项渠道的畅通,同时还提供“发热门诊查询、交通线路实时查询、药店查询、疫情动态、同程查询”等多项功能,为群众提供最贴心的服务,为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保驾护航。

(三)大数据有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首先,在政府层面,基于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及电力部门等大数据,结合地区疫情风险指数和用工供需匹配情况等分析,及时为各级政府分析和监测劳务输出人口的流动趋势、企业的复工复产需求等提供参考,辅助各部门科学制定、及时调整经济发展策略。其次,在企业层面,基于大数据的搜集、整合和分析,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有利条件。第一,分期分批核准复工复产企业。企业在网上提交复工复产需求,相关部门结合企业员工健康档案和隔离、消毒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把关,优先安排风险系数低的企业复工复产。第二,为企业定向招工提供在线服务。针对一些员工流动性较大的中小型企业疫情期间招工难的问题,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哪些地区人员外出打工意愿比较强,这些人是否符合企业的用工需求,及时发布和推送企业招工信息,促成企业与地区之间的定向招工。最后,在个人层面,推行“一码通行”服务。大数据平台根据电信运营商、交通部门、警务部门和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数据,综合分析个人的行动轨迹和健康状态等,制定绿码返岗准入机制。

三、大数据在疫情防控中面临的困境和挑战

实践表明,大数据技术在疫情的动态把握、疑似人员的排查、企业的复工复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短板和不足,只有正视和破解这些短板,大数据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才有更大作为。

(一)技术至上与人本主义

大数据技术本身存在着一些缺陷,如果一味地强调技术,就不可避免地陷入技术至上的困境。技术至上是一种对大数据的过分依赖,只强调技术效率,而忽略了技术应用的价值合法性,忽略了技术背后公众合理的价值诉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大数据将社会治理的各个参与单元数字化,将富有人文气息的社会简化为一个个没有温度的数字,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社会治理中的人文关怀。比如,疫情爆发后,“健康码”成为2020年公众的一个新身份,“红码停、黄码等”一度让一些公民陷入了寸步难行的境地。对一些没有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来说,“健康码”无疑成为阻止他们出行的拦路虎。对一些来自或经过疫区、隔离14天后依然拿不到“绿码”的公民来说,也是投诉无门,出行困难。

(二)隐私泄露与数据安全

在数据搜集过程中,个人信息被置于“放大镜”之下。首先,在信息的搜集过程中,公众不可避免会让渡个人信息的权利,来换取整个疫情的控制和生命安全。因此,个人信息会在多大程度上被搜集、处理和披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其次,由于数据的搜集权利边界不清晰,公众的个人信息安全存在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规定: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但疫病预防机构之间的权利边界如何界定,以及如何防止信息不被滥用等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另一个问题。

在数据的使用过程中,个人信息被置于“聚光镜”之下。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一些政府部门、社会媒体及微信群都不同程度地公布或随意散播个人信息。如一些武汉公民及湖北返乡人员的信息被泄露,一些确诊患者的行动轨迹被公之于众,这些信息的泄露除了会引起公众的恐慌之外,也会引起人们对武汉身份人员和湖北返乡人员的排斥和恶意,造成他们生活上的种种困扰和无奈。在疫情下,个人信息的泄露会导致某些特定人群处于“聚光镜”下,引发各种孤立、歧视、排斥等后果。

(三)网络谣言与理性主义

制造谣言、传播虚假信息是人性面对瘟疫时普遍和自发的反应。在过去的时代,谣言的生长是由于得到错误的信息或者无法了解完整全面的事实。而在今天的大数据时代,我们不得不承认,大数据为谣言的制造和传播提供了可乘之机。网络成为谣言滋生的“工厂”。疫情爆发,除了引起公众对于生命健康的恐慌和生活方式改变的担忧外,政府的居家隔离政策也使得公众有充足的时间来关注疫情情况。因此,公众参与疫情防控的同时具备了主观上的积极性和时间的充足性。同时,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和虚拟性,现实生活中弱势群体、边缘群体的不满情绪在网上得以自由公开表达并获得共鸣。这些都为网络谣言的滋生提供了充足的条件。

四、大数据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探索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将“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反映出了数据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在日益凸显。在新形势下,如何抓住契机,利用好智能手段,对于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的科技化、智能化和智慧化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理念创新与队伍建设协同推进

首先,应树立大数据思维,切实转变治理理念。一是领导干部要自觉树立大数据意识,主动顺应时代发展变化的趋势,摒弃传统社会治理的旧思维,积极融入大数据时代,使用新思维新工具,不仅要做大数据时代的参与者和追随者,还要做大数据技术发展的引领者和助推者。二是各级政府要积极搭建大数据平台,提高平台建设的质量和服务能力。一方面,要做好数据的强供给和广覆盖,充分挖掘包含社会民情、民生、民意等方面的各类数据,为政府各部门科学、精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另一方面,要加强平台的开放和共享,引导公众参与到社会治理的全过程,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

其次,加强大数据技术型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一是由于技术教育对大数据技术治理非常之必要,应加大对政府各部门人员的技术培养力度,弄清楚大数据技术的工作机制、应用范围及技术治理的风险等,在宏观和微观层面对大数据技术进行系统的学习,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技治水平。二是加强政府与高校、科研机构、高科技企业人才的沟通与合作,邀请专家、学者、企业高科技人才到政府部门进行技术交流与沟通,聘请一些技术型人才担任政府部门大数据治理的技术顾问等,使社会治理呈现出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格局。

(二)价值引领与技术应用融合发展

社会治理现代化最核心的要素是价值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因此,要时刻记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社会治理的方向和指引,以大数据为代表的高科技手段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工具和手段。在大数据时代,要摒弃单一的“技治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价值引领与技术应用的融合发展。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实现从“控制型政府”到“回应型政府”的转变。在大数据时代,回应型政府成为全球治理变革的重要方向。而数据处理与信息传递的便捷性和交互性极大地提升了治理过程的实时性和回应性。据此,政府要充分借助大数据,及时回应公众的诉求和社会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将政府的决策与民情民意的数据库相关联、整合与分析,制定出一系列符合公众利益的政策。实现价值与技术的融合,其次,是要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和个性化的公共服务。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收入水平群众的需求差别,提供精准的社会服务,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制度保障与技术创新齐头并进

制度设定主要在于为社会治理提供一套可供遵循的规范,包括对社会治理主体、治理对象,以及社会治理手段的约束等。技术创新则是通过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为社会治理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包括社会治理工具的选择和优化、社会治理生态环境的再造等。制度建设是技术创新的支撑和保障,技术创新是制度建设的优化和提升。

在大数据时代,亟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系统的、对“大数据+智能化”进行监管的制度和法律,确保信息的提供者同时也是信息的监督者。要完成这一工作,首先,要坚持法治思维,构建规则体系。针对数据安全和隐私泄露问题,构建一系列法律规范,包括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网络隐私权保护等,同时加强技术的创新力度,有效弥补技术上的漏洞,切实保护数据安全和公众个人的隐私,防止相关部门侵犯公民的隐私安全。其次,充分利用大数据的技术创新,净化网络空间生态环境。大数据技术的应用需要在技术创新的前提下,挖掘出真正反映社情民意的有效信息,阻断网络谣言的生存空间,净化网络生态环境。总之,在大数据技术推动社会治理方面,不仅要注重技术本身带来的治理效能的提升,同时也要注重大数据技术存在的合法性基础,要在坚持制度保障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大数据技术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

[1]亨廷頓.变动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8.

[2]童星.中国社会治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

[3]如何利用“科技支撑”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DB/OL].http://www.hunantoday.cn/article/201912/201912271540134551.html.2019-12-27 .

[4]宋立楠、王岳龙.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的路径—基于社会冲突视角[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6(08).

[5] 刘永谋、 兰立山.大数据技术与技治主义[J].晋阳学刊, 2018(2).

[6]、[8]王振兴、韩伊静、李云新.大数据背景下社会治理现代解读、困境与路径[J].电子政务,2019(04).

[7]孟天广、赵娟.大数据驱动的智能化社会治理:理论建构与治理体系[J].电子政务,2018(08).

[9]仇立平.大数据+智能化时代社会的“沦陷”与治理[J].探索与争鸣,2018(05).

(责任编辑: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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