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同发展的长三角经验及启示
2021-02-25黎文娟邵立国
中国计算机报 2021年4期
黎文娟 邵立国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 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基础。长三角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承担着探索区域一体化发展道路的重大历史使命,经过多年发展探索出促进地区间产业协同发展的特色路径。
强化顶层设计
建立机制完善的协调机制
跨区域协同发展,难点在于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协调各方利益、统一发展认识,并保障协调工作执行有力。长三角加快对重大战略、重大安排、重点项目的统筹协调,探索形成了“高层次领导小组+三级运作机制+区域合作办公室”的协调管理机制: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成立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在三省一市政府层面,实施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的“三级运作”合作机制 ;三省一市各自选派工作人员在上海合署办公,组建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这种组织管理机制为协同处理事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省一市把促进要素高效配置作为产业协同发展的切入点,探索跨区域的土地、人才、资金等协调体系,促进要素市场一体化。比如,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立区域内调剂和有偿使用土地的平台,在项目用地指标方面实现跨省域调剂,推动跨区域高技能人才认定、职称评价结果互认,两省一市共同出资设立一体化示范区投资开发基金,逐步探索新建企业的财税分享机制,有力推动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建设和市场主体持续发展。……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