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虚拟财产刑法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2021-02-25姚心伟
客联 2021年12期
关键词:网络
姚心伟
摘 要:当前,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可。由于我国网络虚拟财产在刑法保护中存在诸多争议,导致法院在侵犯网络虚拟财产案件的判决中恣意性较大,判决结果存在差异。文章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进行简要概括,从網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定性以及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认定等方面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据此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网络;虚拟财产;刑法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
在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方面,笔者参考了法学界的学者们对其概念的总结,认为虚拟财产与现实世界是可以进行沟通和联系的,它按照一定的规则与现实世界存在互动和交流,虚拟财产所带来的丰富的体验感是现实中的实物所不能代替的。因此网络虚拟财产是依附于网络能为人们提供价值的电磁记录。
二、我国网络虚拟财产刑法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存在分歧
目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认定分歧严重,并且存在部分的判决文书中缺乏较为全面、合理的理论支撑,部分判决文书直接适用财产犯罪条文。虚拟财产具备基本财产属性,它们通常是人类财产的组成部分。物权说、债权说、知识产权说这三种学说又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探讨了虚拟财产具体应属于哪种财产权。笔者认为,虚拟财产具备“物”的一般特征,即虽为网络数据,但也具备真实性这一特征,是真实存在的,除此之外,虚拟财产具有可支配性,并且物的独立性特征在虚拟财产上也有体现,故相对来说物权学说更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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