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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农民战争纲领中的国家制度改革

2021-02-24朱孝远

历史教学·高校版 2021年2期

摘 要 德意志农民战争的纲领里有着建立人民国家的丰富内容。为此,需要对原有的国家进行体制改革。政治改革表现为用共和制代替君主制,用选举制代替任命制,用人民司法代替贵族领主法庭,用正规军代替战斗力弱小的民兵制。经济方面改革旨在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变封建剥削制度为国有制和公有制,同时建立由政府直接管理的矿业、商业、工业和农业。社会改革的目的在于确保人民的生存权利和人身自由,通过建立国家掌控的社会福利机构,维护社会的平等和公正。这些改革都服务于一个目的,即人民的国家执政为民,充分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权益,反映出早期人民国家的真正特性。

关键词 米夏埃尔·盖斯迈尔,汉斯·海尔高特,《致全体德国农民大会书》,人民共和国

中图分类号 K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57-6241(2021)04-0012-05

德意志农民战争(1524—1527年)之所以重要,在于它是德意志民族建立人民自己国家的首次尝试。当起义者们向各级政府递交了反对封建压迫的抗议书遭到拒绝后,就转变成为建立人民自己国家的运动。作为革命实践而不是乌托邦空想,首要任务是对原有的国家体制进行改造,使之成为人民的国家,以便突显民众的权益,彰显民主、富强和公正。这些诉求集中反映在德意志农民战争的政治纲领中,表明这场运动的革命性不仅在于反抗封建主义,更在于建立人民自己的国家。起义者的国家改造计划提供了一个清晰而具体的观察角度,有助于我们透视市民、农民奋戰的初衷,以及人民国家的具体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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