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在超高层建筑火灾中的应用
2021-02-24张世超朱红伟王善超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消防界(电子版) 2021年21期
■ 张世超 朱红伟 王善超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一、引言
无人驾驶航空器简称“无人机”,英文缩写为“UAV”,就是一种不需要操作人员,只是通过无线遥控便可以控制并执行任务的动力空中飞行器,它和有人操控的飞机相比较,不需要考虑人员的忍耐极限,可以在危险环境中执行任务。飞行器的升力由空气动力提供,能够按照航线自主飞行;从技术角度来看,可分为无人直升机、无人固定翼飞机、无人多旋翼飞机、无人飞艇等。早在20世纪初,考虑到飞机驾驶员的安全问题,研制无人驾驶飞机这种想法就已经出现在了人们的脑海中。直到20世纪30年代,英国费雷尔公司将一架“女王”双固定翼飞机改造成无人驾驶飞机,并开始将无人驾驶飞行器用于军事领域。
现阶段建筑业迅速发展,消防装备的先进性还有待提高,移动消防设施在高层建筑中的作用不明显,消防水罐车作为灭高层建筑火灾的主力装备,其喷水射程也仅仅为8层楼高,消防云梯车是主要的高空救援装备,现阶段最高的消防云梯车约为101米,但是达到这个高度时受风力等条件影响严重,一般来说,救援能力在50米左右,在超高层建筑火灾中,这些消防救援装备的作用便会大打折扣。超高层建筑火灾由于建筑楼层太高,高喷车的射程达不到,消防云梯车稳定性不佳,再加上烟囱效应,火势垂直蔓延5米/秒,无法对火势进行压制,现场逃生混乱,给救援带来了一定困难。例如,一些百米以上的典型火灾事例,由于救援的局限性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巨大财产损失,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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