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福利化:斯宾塞的诘问与启示
2021-02-24郑霁鹏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教育
郑霁鹏
(国家开放大学外语教学部,北京100039)
教育福利化是公共教育的发展趋势,是国家作为教育的责任主体,把教育产品和服务免费或者低于成本价值地提供给公民,希望通过国家二次分配更好地提供教育机会,缩小个体、群体间因为先天境遇造成的差异,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发展。其背后的政策预设是:公共教育是人人所需的益物,国家有责任提供,也有能力办好,教育福利化更有益于个人和社会的发展。这些今天看来不证自明的观点,在斯宾塞那里却颇受质疑,这种质疑主要来自对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公共教育、公共教育权力和教育福利等问题的不同理解。
一、幸福、福利与国家权力
与当时占据主流地位的功利主义者不同,斯宾塞不认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说法。他认为,一方面,个体对幸福的理解不同,即便同一个体在不同情境下对幸福的理解也不同,单纯地把幸福归结为某一个具体的价值诉求,就不可能对幸福有正确认知,“要从一般人类所呈现的复杂现象去推断出一种真正的社会生活哲学,并根据它去创立一部包括获致‘最大幸福’的各项规则的法典,是超出任何有限心智能力的一项任务”[1]。所以,实现“最大幸福”这一目标就成为不可能。
(一)幸福的内涵与实现条件
斯宾塞认为,“幸福意味着人体各种机能都得到满足的状态”[1]。但这种机能获得满足并不依赖于外界的支持和帮助。当时济贫法的出发点是通过公共资源的再次分配使个体获得均等的机会,帮助实现个人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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