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不同建设用地类型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研究
2021-02-21刘姝媛许宇慧冯雯娟
绿色科技 2021年24期
刘姝媛,吴 怡,徐 威,许宇慧,张 帆,冯雯娟
(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 成都 610041)
1 引言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1],但是长期不合理的利用导致土壤质量退化较为严重,给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2]。2016年5月31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明确提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基本思路是“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与此同时,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规章制度逐步完善。2018年出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以下简称“《农用地标准》”)[3]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以下简称“《建设用地标准》”)[4],首次针对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制定了不同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其中,建设用地标准将用地类型划分为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在全国范围内采用统一的筛选值和管控值标准,但是我国不同地区的土壤类型、气候条件等存在较大差异,不同用地类型间人群暴露特征也有所不同,采用全国统一的标准有其局限性。因此,针对不同的用地类型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研究对于土壤环境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研究方法
运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计算导则(HJ25.3-2019)》(以下简称“《导则》”)[5]中的土壤风险控制值推荐模型,本研究中不同用地类型采用如公式(1~2),按照致癌风险水平10-6和非致癌风险危害商1计算得到风险控制值作为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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