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国有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研究
——以新风机械厂、新华机械厂为例
2021-02-18黄巍
现代交际 2021年24期
黄 巍
(辽宁社会科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31)
国有企业改革是当代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任务,被认为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役。当前,国企改革又引发了理论学术界新的探讨,实际上,这个命题既是新命题,又是老问题。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围绕国企改革相关问题,我国曾经做了一系列理论和实践的积极探索。在此过程中,辽宁国有企业在20世纪80年代后开启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之路积累的经验可以为当前国企改革提供诸多启示。
一、承包经营责任制下的国有企业
自改革开放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针对国有企业进行的如扩大企业自主权、经济责任制、利改税的改革虽然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并没有使国有大中型企业真正活起来。由于这种放权形式并未涉及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的转换,政府仍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产权主体,企业作为政府机构的附属地位并未得到根本的改变,政府与企业的基本经济关系仍然是行政从属关系,市场机制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出现经济效益下滑,亏损面扩大的趋势,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势在必行。1986年,中央提出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在不改变国有所有权的前提下,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将经营权下放给企业。在此背景下,辽宁加快了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步伐,“到1987年底,辽宁省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达到7794家,大中型工业企业587家,占大中型企业总数的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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