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体系建设探析
2021-02-18闫源江张伟
科技研究·理论版 2021年14期
闫源江 张伟
随着军队装备建设跨越式发展,传统的装备保障模式已明显不能适应形势任务要求,迫切需要大幅引进地方资源、吸收地方保障力量。因此,构建由设计所、生产厂家、部队、修理厂、军代表系统等相关各方组成的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体系,加强军地协作,融合军地资源,形成长效机制,对于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构建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在发达国家的武器装备领域,售后服务被看作是确保装备维持较高战备完好性的重要保障力量,它和部队的自我保障力量共同构成了装备全寿命全系统的保障体系,装备保障不但是作战部队的基本任务,也是承制单位不可推卸的责任。随着我军装备建设的持续高速发展,装备保障能力不充分逐渐成为制约战斗力生成的主要障碍之一,建立和完善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体系作为一个有效解决方法已势在必行,其必要性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能促进新装备快速形成战斗力
售后服务是部队形成装备自主保障能力的根本基础,也是装备从投入部署到退役报废全寿命使用过程中部队自主保障能力重要补充,甚至是部分信息化程度高、批量小的装备的主要保障力量。
2、能促进承制单位提高装备质量
承制单位参与装备保障工作,有利于增强其装备质量的责任意识,提高做好装备质量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装备质量好,保障需求少,承制单位就可以节省开支;反之,承制单位就会付出“额外”甚至慎重的保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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