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主要贸易国水产品中渔用抗菌药残留限量标准和管理措施对比分析
2021-02-16崔雅楠许玉艳穆迎春
中国农学通报 2021年36期
关键词:标准
崔雅楠,杨 臻,乔 璐,许玉艳,韩 刚,程 波,穆迎春
(1渤海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辽宁锦州 121000;2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农业农村部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141)
0 引言
中国是全球水产品生产、贸易和消费大国,水产品作为中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宗产品,2019年水产品总产量6480万t,连续多年位居世界首位[1]。2004年,中国水产品出口金额首超畜牧业,成为大农业出口的领头羊。2018年,中国出口水产品464万t、出口金额233亿美元,输往141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位于前5位的分别为:东盟、日本、中国香港、欧盟、美国[2]。水产品不仅为国民提供优质的食物蛋白,还为改善中国人民饮食结构、提高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做出了巨大贡献[3]。
渔药在降低水产养殖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饵料利用率、促进生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科学合理使用渔药是保证水产品安全的重要措施[4]。其中渔用抗菌药在养殖生产中被广泛使用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5]。由此引发的动物源性食品中渔用抗菌药残留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问题也引起全球的广泛关注,各国均采取措施加强对渔用抗菌药的管控[6]。2019年初,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指导中国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中特别强调了“强化水产养殖用饲料、兽药等投入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用药和违法使用其他投入品等行为”[7]。
为进一步了解主要贸易国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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